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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1日 07:27 | 来源:海西晨报
近日,根据省政府新闻办发布的消息称,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将实行市场化改革,也就是说,2017年秋季新生起,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标准(含中外合作、闽台合作办学收费,不含高职教育学费),由学校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自主确定,按现行管理权限抄送相应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据悉,我省属于民办性质的本科高校现有15所。这次实行自主定价的适用对象为仰恩大学、闽南理工学院、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厦门工学院、厦门华厦学院、阳光学院、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和福州理工学院8所民办本科高校。
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和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7所民办性质的独立学院以及民办本科高校的高职教育学费仍然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新媒体编辑: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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