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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车撞电动自行车 致两人身亡
昨天(19日)晚上八点左右,在湖里嘉禾路与南山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造成两人当场死亡的惨烈车祸,事故双方一边是土方车,一边是电动自行车。一提到这两种车,想必很多人立马就会联想到“危险”。的确,跟这两种车有关的事故屡屡发生,尽管我市各执法部门针对土方车超载超速、电动自行车违规上路等行为,一直在严抓严打,但依然阻挡不了一幕又一幕的悲剧上演。面对这一起起血淋淋的事故,为何总有人学不会教训?我们除了惋惜,还能做些什么?今天的头条一起来关注。
昨晚记者赶到现场时,警方已经拉起了警戒线。事发地点就在嘉禾路出岛方向东方名殿路口,两名男子躺在路面上,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在他们的身旁,散落着一些电动自行车的碎片。可能是因为撞车后,两人还受到土方车的碾压,现场的情况十分惨烈。而一辆闽D牌照的土方车,就停在距离死者十米开外的道路边,一辆电动自行车还卡在土方车车头下方。由于事发地点是一个十字路口,过往的车流和人流都非常大,再加上不断有人汇集过来,现场交通陷入拥堵的状态。
围观群众:(是从哪边过来的),塘边那边过来的,(那您是听到什么样的消息)听说死人啦,听说这边撞(人)了。
据初步了解,事发时,土方车是往出岛方向行驶,在交叉路口,与横穿马路的电动自行车相撞,电动自行车上的两名男子当场死亡。土方车司机已被警方控制,而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到昨晚11点左右,事故现场被清理完毕,附近交通也恢复了正常。
涉电动自行车事故多发
今年以来,我市已经发生了多起与电动自行车和土方车有关的致死事故。电动车方面,最近的一起就发生在前天。
8月18日早上8点半,在金尚路岐山北路路口,一辆电动自行车与一辆公交车发生刮擦,骑车女子倒地后又遭碾压,当场身亡。
6月27日凌晨1点50分左右,两名代驾人员分别骑着电动自行车行驶上海沧大桥,一辆后方开来的小轿车,撞上了这两辆电动自行车,造成其中一名驾驶人员当场身亡。
4月21日上午7点左右,在火炬路小东山人行天桥附近,一辆电动自行车行驶在火炬路上的快车道,当车辆准备从快车道拐向右边车道时,与正在直行的集装箱货车发生了刮蹭,电动自行车上的母子俩当场倒地,倒地后,男孩被集装箱货车碾压身亡。
据市交警支队的统计,今年1月至7月,我市全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126起,其中死亡12人,受伤139人,直接财产损失208467元,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问题。
眼下,我市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8月16号到18号,交警部门在岛内部分主干道、“四桥一隧”、快速路设卡,对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闯红灯、闯禁行区域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三天时间就查处了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3012起,查扣违法电动自行车2488辆。
涉土方车事故多发
土方车方面的情况同样不容乐观。今年3月起,针对土方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回潮现象,交警部门展开了专项整治行动,除了集中处理一批超速、超高、超载等道路交通违法突出车辆外,还专门约谈了部分渣土运输企业和相关工程承建方代表,要求企业切实落实相关管理制度。然而,三四月份,土方车仍然连续肇祸。
3月3日晚上8点左右,在厦禾路火车站路段,一辆土方车撞到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男子不治身亡。
4月3日晚上9点左右,在环岛干道往集美大桥方向,T4候机楼站路段,一辆土方车因刹车不及,追尾撞上一辆公交车,导致公交车上十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
新闻链接:哪些行为违规违法?
针对电动自行车、土方车,我市已经出台了不少管理、限制措施。下面再一起来了解一下。
今年5月份,我市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其中明确,在思明区、湖里区,禁止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如果有市民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电动自行车,依法予以处罚。但新规针对邮政、快递企业等特殊行业驾驶电动车做了例外规定,目前相关具体内容还没有向社会公布。
而针对土方车,我市早在2011年就出台并实施了《厦门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明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不按规定喷印车身颜色标志、企业名称、核载质量,未按规定安装GPS监控系统和语音提示装置的,车辆改型、改装,不按规定运行线路、时段行驶,超速、超高、超载等四种情形依法予以处罚。办法还要求,驾驶人员不得连续作业超过四小时。
在限行措施方面,根据去年6月份市交警支队发布的通告:
每日7:00至9:00、11:00至20:00,思明区道路(不含仙岳路、成功大道)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
每日7:00至9:00、17:00至20:00,思明区道路(不含仙岳路、成功大道)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每日7:00至9:00、17:00至20:00,湖里区华荣路、南山路、吕岭路、金尚路、嘉禾路(石鼓山立交桥至吕岭路段)、江头东路、江头西路、江头南路、江头北路、台湾街禁止载货汽车通行。长岸路高架桥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长歌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另外,大桥隧道也各有各的限制措施。
新闻观察
今天的新闻观察员是许晓露。相关部门三令五申,对电动自行车以及土方车出行都出台了严格管理规定,为什么涉及它们的交通事故还是频频发生呢?
看到事故一次次发生,我们的确很揪心。毕竟生命只有一次,但是我们有N种方法可以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就算时间再赶、再紧急,也请各位驾驶员,尤其是我们的土方车、电动自行车驾驶者,不要拿生命去博一次侥幸,在思想上绷紧安全这根弦。
别拿生命博侥幸
马路上电动自行车的种种劣行,经常被大家吐槽,例如速度快、乱拐弯、乱抢道等等。其实电动自行车的绝对速度并不快,但是当他穿梭在人流、或因堵车而行驶在缓慢的车流里,往往会因为它的灵活性而产生一种错觉,觉得自己可以快得飞上天,也正是这一刻起,电动自行车的驾驶员开始对安全意识产生了懈怠。更何况,电动自行车驾驶者上路并不需要经过严格的交规培训,也没有对上路时佩戴头盔等护具加以强制规定,于是一切都变得很随意,这种随意往往就是酿成大祸的根源。毕竟电动自行车就是“肉包铁”,一旦出事必定是大事。而土方车驾驶员的潜意识里往往有着“我是大车我怕谁”的霸道。相对于电动自行车,土方车因体型庞大,存在驾驶盲区,一般行人车辆都会对其避让,给土方车驾驶员造成“我是老大”的错觉。另外,不少土方车车主出于经济利益考虑,超速、超高、超载也是常态。这些都是整治的重点。
安全教育需强势补位
针对电动自行车、土方车,厦门已经出台了不少管理、限制措施。但是,我们只管了看得见的,却管不住看不见的。例如,电动自行车违规上路,抓到之后扣车处罚,回头他可能又买了一台电动自行车继续上路,只不过在你看不见的地方。人还是这个人,侥幸心态一如以往,如果这个驾驶者没有真正意识到自己的不当行为,可能给自己以及他人带来的危险,依然我行我素,那么,我们的管理又起到什么作用呢?所以,安全教育必须强势补位,再配合严格的路面管理,加上驾驶员的安全自觉意识,希望我们能少看到这些血淋淋的场面。
(新媒体编辑:罗惠)